坪石邨公屋戶擁1,600萬大埔地皮房產 瞞報資產被判監14日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1/04 17:33

最後更新: 2021/01/04 23: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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坪石邨公屋戶被揭發擁1,600萬大埔地皮房產,瞞報資產被判監14日。

公屋新富戶政策自2017年10月實施後,首次有公屋租戶因瞞報房產被即時判監。一名居住於坪石邨的公屋居民,去年申報入息資產時,報稱沒有土地及物業;然而房署揭發該公屋戶在案發時,擁有一幅位於大埔的土地,2018年至2020年地皮正在建屋,土地及物業價值1,600萬元。涉案人士忽略申報物業,被控違反《房屋條例》,今(4日)於觀塘法院被判監14日。

案情指,去年該公屋居民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,申報並無擁有土地及物業,並聲稱其家庭總資產淨值不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100倍。其後經調查揭發,該名公屋居民案發時擁有一幅位於大埔的土地,並獲地政總署於2018年批出建屋牌照及於去年發出完工證,該土地及物業的價值為1,600萬元,並不符合租住公屋資格。

該名公屋居民因忽略提供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指明的詳情,違反了《房屋條例》第27(a)條,而被房屋署作出檢控。被告今日(4日)上午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。裁判官考慮到案情嚴重,即時判處被告監禁14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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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言人表示,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是用作釐定租金以及審核續住公屋資格的基礎,住户必須準確填寫。因此,在作出申報前,住户應仔細閱讀入息及資產申報表的內容及填表須知,並按指定的方法計算其收入及資產填寫相關資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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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吳卓峰